大賽條款及細則

1.本人(企業)保證參賽項目為原創項目並無知識產權爭議。
2.本人(企業)同意主辦及承辦單位不會因本人(企業)送出參賽項目而承擔任何責任。並同意主辦及承辦單位如因本人(企業)參加比賽而受到任何指控,或被要求賠償或遭受其他金錢損失,一概由本人(企業)負責。
3.本人(企業)聲明參賽單位為香港註冊公司。
4.本人(企業)清楚創客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香港賽區將選出3個項目代表香港前往內地參加“創客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並同意參加賽中或賽後任何經大賽籌委會推薦的與內地企業和科技園區以及香港企業的科技項目對接及合作活動。
5.本人(企業)明瞭參加比賽之規則及條件,並同意完全遵守。
6.本人(企業)同意主辦及承辦單位在其絕對酌情權下認為適合,有權將本人(企業)的參賽項目加以宣傳、展覽。

本人(企業)同意並完全理解此承諾書的各項內容,承諾遵守所有相關規則,承擔因違反此承諾書所產生的後果。